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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由于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要领导及其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省政府同意对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刘晓峰 副省长 副主任:喻克彬 省政府副秘书长 苏海红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殷建中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建魁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振铣 省监察厅副厅长 曲木史哈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汪风雄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玉生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一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世勇 省农业厅总农艺师 贾壮苗 省商务厅副厅长 赵万华 省卫生厅副厅长 洪 波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光伟 省质监局副局长 魏夕和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侯 勇 省粮食局副局长 张国斌 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宾军宜 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何 俭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检疫局副局长 邹忠民 省法制办副主任 窦志民 成都海关副关长 张 凯 省水产局副局长 陈吉福 省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责任的落实;制订全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重点建设项目;组织研究、起草有关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统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 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苏海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等部门职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 关于增补省委宣传部等5个单位为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同意,决定增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殷建中)、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魁)、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省水产局(局长冯发友)、省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张胜明)等5个单位为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请上述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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