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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简报
2011-07-15 12:00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78号)文件精神和省局安排部署,绵阳市局高度重视,立即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对绵阳城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根溯源。

6月中旬以来,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绵阳城区所有餐饮服务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针对餐饮服务业购买肉类制品索证索票与台帐登记情况;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无使用来历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等;无合格证明的,一律严禁使用。截止714,共出动执法人员4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共检查餐饮单位906家。通过检查,各餐饮单位均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到目前为止,绵阳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未发现一起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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