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78号)文件精神和省局安排部署,绵阳市局高度重视,立即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对绵阳城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根溯源。
6月中旬以来,市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绵阳城区所有餐饮服务业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针对餐饮服务业购买肉类制品索证索票与台帐登记情况;有无索取动物检验检疫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无使用来历不明、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等;无合格证明的,一律严禁使用。截止7月14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共检查餐饮单位906家。通过检查,各餐饮单位均能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到目前为止,绵阳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未发现一起采购和使用含“瘦肉精”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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